房地產法常識有哪些?
房屋* * * *的權利是什麽,可以不經某人* * * *同意轉讓嗎?
1.房屋的* * *權,是指兩人或兩人以上對同壹不動產不分份額享有平等所有權(份額* * *權除外),承擔平等義務的* * *關系。
2.未經業主同意,不得轉讓* * *所有的房屋。除非* * *另有約定,否則* * *所有的不動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應取得所有* * *所有人的同意。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未經其他* * *人書面同意,不得轉讓* * *房地產。如果將* * *所有的房屋擅自出售轉讓給他人,其他* * *人可以主張該房屋的轉讓買賣關系無效。
什麽是房屋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有幾種形式?
1.房屋所有權證是指房屋所有權人擁有房屋權利的唯壹合法憑證,受法律保護。
2.房屋所有權證有三種:
1房產證
2 .《房地產權屬證書》
3 .《房地產權屬證書》
什麽是不動產轉讓,不動產轉讓的形式有哪些,哪些不動產可以不轉讓?
1.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
2.房地產轉讓的形式有:
1交易;
2禮物;
3.以固定價格入股、與他人合夥創辦企業等方式改變房地產權屬的;
壹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另壹方或多方提供資金共同開發經營房地產,房地產權屬發生變化的;
5.因企業收購、兼並、合並導致房地產權屬轉移的;
6.以不動產清償債務;
7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壹)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不符合規定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
(四)未經其他* * *人書面同意,* * *擁有房地產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並取得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