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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法常識有哪些?

在實踐中,房地產問題壹直是壹個熱門話題。在房產買賣過程中,難免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很多時候,如果雙方都解決不了,那麽法律解決是必要的途徑。房地產法常識是什麽?我給妳整理了相關內容。歡迎瀏覽。謝謝妳。

房地產法常識有哪些?

房屋* * * *的權利是什麽,可以不經某人* * * *同意轉讓嗎?

1.房屋的* * *權,是指兩人或兩人以上對同壹不動產不分份額享有平等所有權(份額* * *權除外),承擔平等義務的* * *關系。

2.未經業主同意,不得轉讓* * *所有的房屋。除非* * *另有約定,否則* * *所有的不動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應取得所有* * *所有人的同意。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未經其他* * *人書面同意,不得轉讓* * *房地產。如果將* * *所有的房屋擅自出售轉讓給他人,其他* * *人可以主張該房屋的轉讓買賣關系無效。

什麽是房屋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有幾種形式?

1.房屋所有權證是指房屋所有權人擁有房屋權利的唯壹合法憑證,受法律保護。

2.房屋所有權證有三種:

1房產證

2 .《房地產權屬證書》

3 .《房地產權屬證書》

什麽是不動產轉讓,不動產轉讓的形式有哪些,哪些不動產可以不轉讓?

1.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

2.房地產轉讓的形式有:

1交易;

2禮物;

3.以固定價格入股、與他人合夥創辦企業等方式改變房地產權屬的;

壹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另壹方或多方提供資金共同開發經營房地產,房地產權屬發生變化的;

5.因企業收購、兼並、合並導致房地產權屬轉移的;

6.以不動產清償債務;

7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壹)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不符合規定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

(四)未經其他* * *人書面同意,* * *擁有房地產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並取得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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