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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不退押金違反了哪條法律?

房東不退押金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式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給租賃物造成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如果出租人拒絕退還押金,承租人可以向當地居委會或派出所求助,共同進行調解協商。

承租人也可以根據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向法院提起訴訟,並準備好當時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和當時收取的押金收據作為上訴材料,可以請求法院返還押金或支付違約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壹十壹條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造成租賃物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第七百壹十二條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七百壹十三條租賃物需要維修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不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承擔。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減少租金或者相應延長租賃期限。

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第七百壹十六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壹十九條承租人拖欠租金的,轉租人可以代為支付所欠租金和違約金,但轉租合同對出租人沒有法律約束力的除外。

轉租人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可以沖抵轉租人應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過應付租金數額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償。第七百二十壹條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對支付租金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租賃期間不滿壹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租賃期限超過壹年的,每年到期支付,剩余期限不足壹年的,租賃期限屆滿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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