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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識別農村危房

農村危房鑒定標準為:1,地基傾斜開裂,有繼續發展的情況;2.老化和基礎破損導致結構變形和位移;3.農村房屋柱子出現裂縫,保護層脫落,主筋外露;4.柱和墻是傾斜的,超過高度的1%。農村危房鑒定由第三方有資質的房屋安全檢測鑒定公司或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組織具有專業知識或經過培訓的從業人員進行。危房分為四類:A、結構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未發現危險點,建築結構安全;b為結構基本滿足正常使用要求,個別結構構件處於危險狀態,但不影響主體結構;c:部分承重結構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發生局部險情,構成局部危房;d表示承重結構已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體處於危險狀態,構成整體危房。其中,C、D類危房納入農村危房改造範圍。

農村危房改造需要因地制宜。D類危房原則上應在原址拆除重建,C類危房應進行維修加固。建設方式以農民自建為主。如果農民自建確實有困難,又願意自建,可以幫助農民選擇有資質的施工隊伍自建。對自籌資金能力弱、投工投料能力差的深度貧困戶,要鼓勵他們通過建設農村集體公租房、幸福大院、維修加固現有閑置公房、置換或長期租用村內閑置農房等方式解決住房保障問題。

重建房屋的建築要求

1.設置睡、吃、睡、潔等功能區,設置專屬臥室、專屬廚房、專屬衛生間。

2.壹戶建築面積不低於20平方米,二戶建築面積不低於30平方米,三戶及以上建築面積不低於人均13平方米。

3.室內凈高不低於2.40米,局部凈高不低於2.10米,且其面積不超過房屋總面積的1/3。重建房屋選址應選擇安全區域。對可能發生滑坡、崩塌、沈陷、地裂縫、泥石流、洪水、山洪等災害的地區,應當采取技術措施進行治理。

法律依據: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

第四條。改建房屋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設置睡、吃、睡、潔等功能區,設置專屬臥室、專屬廚房、專屬衛生間。

2.壹戶建築面積不低於20平方米,二戶建築面積不低於30平方米,三戶及以上建築面積不低於人均13平方米。

3.室內凈高不低於2.40米,局部凈高不低於2.10米,且其面積不超過房屋總面積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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