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危房改造需要因地制宜。D類危房原則上應在原址拆除重建,C類危房應進行維修加固。建設方式以農民自建為主。如果農民自建確實有困難,又願意自建,可以幫助農民選擇有資質的施工隊伍自建。對自籌資金能力弱、投工投料能力差的深度貧困戶,要鼓勵他們通過建設農村集體公租房、幸福大院、維修加固現有閑置公房、置換或長期租用村內閑置農房等方式解決住房保障問題。
重建房屋的建築要求
1.設置睡、吃、睡、潔等功能區,設置專屬臥室、專屬廚房、專屬衛生間。
2.壹戶建築面積不低於20平方米,二戶建築面積不低於30平方米,三戶及以上建築面積不低於人均13平方米。
3.室內凈高不低於2.40米,局部凈高不低於2.10米,且其面積不超過房屋總面積的1/3。重建房屋選址應選擇安全區域。對可能發生滑坡、崩塌、沈陷、地裂縫、泥石流、洪水、山洪等災害的地區,應當采取技術措施進行治理。
法律依據: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
第四條。改建房屋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設置睡、吃、睡、潔等功能區,設置專屬臥室、專屬廚房、專屬衛生間。
2.壹戶建築面積不低於20平方米,二戶建築面積不低於30平方米,三戶及以上建築面積不低於人均13平方米。
3.室內凈高不低於2.40米,局部凈高不低於2.10米,且其面積不超過房屋總面積的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