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貴港市港北區、港南區、覃塘市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第六條第(三)項,村村通零售點的設置采用數量與距離相結合的模式。《規劃》第九條規定“村內零售點按照以下標準設置:自然村(村)內零售點間距200米以上,同壹自然村(村)內零售點總數不超過3個”。所以根據妳所說的,距離妳店60米左右有壹個卷煙零售點,不符合布局規劃的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十五條必須經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取得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十六條經縣級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審查批準,發給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已經設立縣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經縣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也可以核發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取得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的企業,應當在許可證規定的經營範圍和地域範圍內從事煙草制品批發業務。
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企業或者個人應當從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並接受煙草專賣許可證發證機關的監督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無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單位或者個人壹次銷售卷煙、雪茄煙超過50支的,應當認定為無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從事煙草制品批發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