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房屋買賣合同不能抵押。合同簽訂後,如果開發商在未告知買受人的情況下將房屋抵押給第三人,或者故意隱瞞待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則無法購買該商品房。那麽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支付的購房款及利息,並賠償損失。開發商應支付不超過已付房價款的1倍。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條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解除,致使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當事人請求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應予支持。
第二十二條買受人未按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約定還款且未向被擔保方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手續,被擔保方買受人請求處分商品房買賣合同項下買受人的合同權利的,應當通知出賣人參加訴訟;擔保人同時為出賣人時,出賣人為商品房擔保借款合同提供擔保的,應與被告歸為* * *壹類。
第二十三條買受人未按《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但已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並已向抵押權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權人要求買受人償還貸款或就抵押房屋優先受償的,不增加出賣人作為當事人,但出賣人提供擔保的除外。
第二,房屋買賣合同可以作為抵押貸款嗎?
住房抵押貸款申請材料:
1.房產證(房產證和土地證在抵押銀行貸款時必須抵押給銀行);
2.權利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證;
3.權利人及配偶的戶口簿;
4.權利人的結婚證(民政局出具的結婚證或未婚證);
5.收入證明(這個證明對抵押銀行貸款的成功和最大額度影響很大。);
6.房產證所有人有未成年子女的,請提供出生證明;
7.如房產有銀行貸款,請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最近壹次銀行對賬單;
8.為了提高房屋抵押貸款的通過率,請盡量提供其他家庭財產證明(如其他房產證、股票、基金、現金存折、車輛行駛證等。).
3.房屋買賣合同可以去銀行做抵押貸款嗎?
普通房屋買賣合同,作為購房者,是可行的貸款,也就是俗稱的按揭貸款。選擇科學的貸款方式,是購房者在不影響生活質量的前提下,滿足剛性需求的關鍵。壹般購房者會選擇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的組合,也就是俗稱的組合貸款。
4.新房買賣合同中為什麽有抵押?
現在買商品房的人壹般不會壹次性付清購房款,而是通過按揭、分期還款的方式買房。所以商品房買賣合同和備案證明上打印這個抵押是很正常的。意思是告訴購房者,這套房子是用來抵押貸款的,違約的話要承擔違約責任。
如果是壹次性付清全部購房款的購房者,商品房買賣合同和備案證明上不應出現“此房按揭”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