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權意味著什麽?
1.房屋所有權包括占有:是財產所有人對其房屋事實上的控制;占有是房屋所有權的基本內容。沒有占有,就沒有所有權。但占有不是萬能的,因為占有分為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善意占有和非善意占有。
2.房屋的所有權包括使用:是產權人根據房屋的性能使用房屋的權利;使用權的行使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不損害房屋的本質。根據房屋的自然性能、經濟性能和規定的土地用途使用房屋。遵守法律和道德,不損害公眾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3.房屋所有權包括收入:產權人收取房產產生的收益的權利;比如把房子租出去拿租金,把房子作為合夥企業拿分紅等等。
4.房屋所有權包括處分權:是房屋所有權人在事實上或法律上對房屋的處分權。如出售、出租、抵押、典當、贈送、拆除等。處分權是房屋產權的核心和最基本的權利。處分權壹般只能由房屋的產權人行使(法律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5.房屋所有權包括期限:房屋所有權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其中,房屋所有權的期限是永久的,而土地使用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有40年、50年、70年不等。期滿後,可再次繳納土地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
農村房屋確權的相關政策
1.農村房屋買賣是指以農村房屋為標的物的壹種交易活動。買賣農村房屋,需要壹定的條件。房屋買賣雙方除了符合國家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的身份標準,必須是中國人民和國家的公民。
2、農村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城鎮居民不具備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因此無權使用農村宅基地。
3.根據農村房屋買賣的相關法律規定,農村房屋買賣雙方已實際交付房屋及全部價款的,買賣關系有效,人民法院應予保護。
4.農村房屋買賣的對象,如城鎮居民、農村村民、村民、外國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只要是合法公民,農村房屋買賣就是合法有效的。
5.在農村房屋買賣中,無權處分他人房屋的人訂立的房屋買賣合同,未經權利人追認,無效。只有房屋所有人才能處置房產,其他人無權幹涉。
6.農村房屋所有權人能夠用來證明其房屋所有權的憑證,壹般是宅基地使用證。此證既能證明本證記載的人享有宅基地使用權,又能證明其享有宅基地之上的房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