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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權包括什麽?

房屋所有權包括以下內容:

房屋所有權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詳情如下:

1,占有。直接控制或掌握自己的房屋是所有人的權利。占有是房屋所有權的基本內容。沒有占有,就沒有所有權。但占有不是萬能的,因為占有分為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善意占有和非善意占有。

2.使用權。房屋使用權是指對房屋享有的權利。這項活動涉及房子的使用權。指業主根據房屋的性質和用途直接使用其房屋的權利。使用權的行使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不損害房屋的本質。

②根據房屋的自然性能、經濟性能和規定的土地用途使用房屋。

(3)遵守法律和道德,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3.收益權。它意味著房子的主人有權使用他的房子來增加經濟利益。比如把房子租出去拿租金,把房子作為合夥企業拿分紅等等。

4.處分權。是指房屋所有權人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處分自己房屋的權利。如出售、出租、抵押、典當、贈送、拆除等。

房屋所有權的特征壹方面是由房屋本身的性質決定的,另壹方面是由各國的房屋所有權法律制度決定的。中國的住房所有權有以下特點:

1.房屋的國家所有權、集體所有權和個人所有權同時並存,受憲法和法律同等保護。

2.房屋所有權的客體是具有壹定結構和可利用性的房屋,而不僅僅是構成房屋的材料。未形成房屋或拆除房屋的材料不能成為房屋所有權的客體。

3.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的分離。當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化時,土地使用權也發生變化,反之亦然。

4.公房和使用權分離很大。國家享有所有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享有使用權。

5.房屋所有權可以轉讓,但受土地使用權轉讓的限制。因為房屋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不可分割,不可轉讓使用權的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權不能轉讓;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會導致該土地上的房屋轉讓無效。

6、房屋所有權的設立和轉移,需要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和變更登記手續。不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或者變更登記手續,不發生房屋權屬確定或者房屋權屬轉移的效力。

總結壹下:我國實行統壹的不動產登記制度,房屋產權的設立、變更、轉讓、消滅,經依法登記後生效。房屋所有人實際上可以控制自己的房屋,根據房屋的性能和用途使用房屋。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四條

國家實行不動產統壹登記制度。不動產登記遵循嚴格管理、穩定連續、方便群眾的原則。不動產權利人依法享有的不動產權利,不因登記機構和程序的變更而受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240條

所有權人有權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其不動產或者動產。

第241條

所有權人有權在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上設立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用益物權人和擔保物權人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所有權人的權益。

第266條

私人對其合法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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