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中的戶籍糾紛發生的時間不長,主要是因為我國的戶籍制度處於改革過程中,改革不可能壹蹴而就。戶籍管理混亂,各省市都有自己的規定和做法。上述案件壹旦發生糾紛,在司法實踐中,各地法院默認的通行做法是不予立案。2004年,上海市《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第壹人民法庭關於民事法律適用的問答》明確提出,買受人要求出賣人實際履行約定,將戶口遷出,遷入戶口的,法院可以告知當事人,違約損害賠償可以作為民事案件受理, 但戶籍遷移問題是壹個行政問題,不屬於民事案件的受理範圍,法院無權做出這樣的民事判決。 因此,請求繼續履行判決的訴訟請求是法律不能強制當事人繼續履行的事項。當事人堅持戶口遷移主張的,應當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訴訟。
為預防和解決這壹問題,筆者提出以下建議:
第壹,無論是學區房還是普通二手房,購房者都要高度重視戶口問題,因為在我國現有的戶籍制度下,很多社會生活都與戶籍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如果不能落戶,會對未來造成種種困擾和損失。所以談判的重點不僅是房屋的產權、價格、地段、戶型、樓層、朝向,還有戶口問題。
第二:提前調查核實房子裏的所有賬目。無論賣方是否承諾在房屋內登記,買方最好親自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進行核實。這樣既能驗證賣家承諾的真實性,又能防止別人的戶口被動,比如賣家之前買房時的戶口。如果是通過中介買房,也可以委托中介核實房子的戶口。核實後妳應該要求中介出具書面核實報告並加蓋公章,防止少數員工疏忽或欺騙給自己造成損失。
第三,賣方搬出的時間必須在合同中明確規定。
第四:按照慣例,房屋登記過戶前最好約定戶口遷出時間。
第五,通過預留房款尾款和違約金的雙層方式向買方施壓。逼他們誠實守信,按期搬出去。
其中,預留的房款余額應在總承包合同中明確說明先遷戶口後交房款,並約定明確的履行順序,防止對方惡意違約,房款余額的金額不能過低。在簽署違約金條款時,要註意可以適用於轉賬賬戶。
第六:如果交易完成後,賣方提出在壹定期限內遷出賬戶,買方應慎重決定是否接受這樣的交易條件。直接在買賣合同的補充協議中約定出賣人拒絕過戶的賠償責任。賬戶逾期壹天,按總房款萬分之五計算,直至賣方房屋內賬戶全部轉賬。針對戶口遷移問題,這種增加經濟責任的方式,有效地督促了賣方及時履行合同中的戶籍條款,避免了不必要的糾紛。
第七,進入訴訟途徑後最好通過雙方調解結案。通過法院施壓,促使對方遷戶口,履行義務,與對方做好溝通,達到了訴訟目的,避免了關系僵化,對方不肯遷。
第八:在訴訟過程中要和法官做好積極的溝通,告訴他訴訟的目的仍然是督促對方履行義務,搬出合同,要求法官施加壓力,做好對方的工作,讓這個案子得到很好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