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國甲公司與外國乙公司在合同中約定,合同糾紛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地點為北京。雙方當事人未就仲裁規則和仲裁協議的適用法律達成壹致。在這方面,以下哪個選項是正確的?(2014/ 1 /79)
a .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爭議,要求提交選定的仲裁機構解決的,應當在首次開庭前以書面形式提交。
如果雙方就仲裁協議的有效性向中國法院提起爭議,應適用中國法律。
C.仲裁協議有效的,適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D.仲裁協議有效的,申請人可以在仲裁期間申請修改仲裁請求,但仲裁庭不得拒絕。
參考答案
1.測試中心仲裁協議的有效性;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
回答ABC
解析:根據《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以下簡稱《仲裁規則》)第六條第四項規定,當事人對仲裁協議和/或仲裁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以書面形式提出。A項正確,當選。
《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可以通過協議選擇仲裁協議適用的法律。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仲裁機構所在地法律或者仲裁發生地法律?。在這個問題上,仲裁機構和仲裁地點都指向中國。b項正確,當選。
在涉外仲裁中,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仲裁規則。當事人未達成壹致的,適用提交仲裁機構的仲裁規則。那又怎樣?仲裁協議有效的,適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是正確的。C項正確,當選。
根據《仲裁規則》第17條的規定,申請人可以申請修改其仲裁請求,被申請人也可以申請修改其反請求。但是,仲裁庭認為修改的時間過晚,影響仲裁程序正常進行的,可以駁回其修改請求。d項?仲裁庭不能拒絕?太絕對不考慮?提出變更的時間太晚,影響仲裁程序的正常進行?形勢。d錯誤,未當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