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被強制拆遷應該投訴什麽部門?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被拆遷人受到違法暴力強制拆遷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向拆遷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未達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報告,根據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征收範圍內予以公告。補償決定應當公正,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壹款規定的與補償協議有關的事項。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第二十七條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交通等手段強迫被征收人搬遷。禁止施工單位參與搬遷活動。二、強制拆遷聽證原則應遵循以下原則:1。公開原則是聽證程序順利進行的前提,也是防止任意方法行使權力的有力保障。具體來說,公開性原則要求聽證程序公開進行,在舉行聽證前發布公告,告知利害關系人聽證程序的時間、地點和案由;允許群眾和記者旁聽,允許記者采訪報道;在聽證過程中,當事人有權在公開舉行聽證的地點進行陳述和申辯,提出自己的意見和證據,反駁對方的意見和證據。2.職能分離原則職能分離原則是指在聽證過程中從事裁決和審判式聽證的機構或人員不能從事與聽證和裁決不相容的活動,以保證裁決的公正性。3.按照事先通知的原則舉行聽證會。在作出強制拆遷決定前,應當告知相對人聽證涉及的主要事項和聽證的時間、地點,確保相對人能夠有效行使抗辯權,從而保證行政決定的適當性和合法性。4.案卷排他性原則案卷排他性原則是指在正式的聽證程序中作出的決定只能以案卷為依據,而不能以當事人不知道、沒有論證過的事實為依據。目的是保證當事人能夠有效行使陳述意見的權利和反駁不利於證據的權利。以上是邊肖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被非法暴力拆遷的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向拆遷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如需法律幫助,歡迎讀者咨詢。
法律客觀性: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七條任何組織和個人有權向有關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舉報違反本條例的行為。接到舉報的有關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及時核實、處理。監察機關應當加強對參與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政府及相關部門或者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第二十六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未達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報告,根據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征收範圍內予以公告。補償決定應當公正,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壹款規定的與補償協議有關的事項。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