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槍非法狩獵,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沒收獵物、狩獵工具和違法所得;
2.吊銷狩獵證;
3、並處贓物價值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等壹下。
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部門或者有關保護區管理機構按照職責分工,沒收獵物、獵捕工具和違法所得,吊銷狩獵證,並處獵物價值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漁獲的,處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未取得持槍許可證持槍獵捕野生動物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首先要看有多少把散彈槍,其次要鑒定是否屬於槍支,是否具有殺傷力。
2.行為人犯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行為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二十八條
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罪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罪依法配置槍支的人非法出租、出借槍支,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