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非法集資罪有哪些法律規定?

非法集資罪有哪些法律規定?

1.非法集資罪有哪些法律規定?多少人及以上是非法集資?非法集資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單位。如果是單位,需要150人以上。非法集資:以非法手段(如高息、高回報)籌集資金。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20萬元以上,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654.38+0萬元以上;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30人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150余人。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造成存款人直接經濟損失65438+萬元以上;單位非法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造成存款人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二、非法集資的概念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非法集資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詐騙方法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以欺詐手段非法集資,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認定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壹)集資後未用於生產經營活動,或者與集資規模明顯不相稱,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二)肆意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三)攜帶資金逃跑的;(四)利用集資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五)逃避、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資金返還的;(六)隱匿、銷毀賬戶,或者搞假破產、倒閉逃避回籠資金的;(七)拒不交代資金去向,逃避返還資金的;(八)其他可以認定為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個人實施集資詐騙,數額在65438+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巨大”;數額在654.38+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單位實施集資詐騙,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在654.38+0.5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巨大”;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集資詐騙的數額以行為人實際騙取的數額計算,並扣除案發前返還的數額。行為人因集資詐騙活動支付的廣告費、代理費、手續費、回扣,或者用於行賄、送禮等支出,不得扣除。行為人因集資詐騙支付的利息,除本金不還可以扣除外,應當計入詐騙數額。對於非法集資罪,他的犯罪主體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其次是非法集資罪。他壹定是從事了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
  • 上一篇:2019法語考試主觀題模擬題《商法》-簡答題【10.7】
  • 下一篇:2021法學和法學專業有什麽區別?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