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者反映的私自抽取地下水養魚的魚塘位於麗水禾豐村高邊村民小組東街附近,求助者家就在魚塘旁邊。“從上個月開始,24小時不間斷抽取地下水。我怕這樣抽水會導致我家房子地基下沈。”幫工說。
接到舉報後,記者聯系了禾豐村村委會,從村幹部處證實,魚塘的承包方確實抽取了地下水。但由於村裏沒有執法權,無法判斷提取是否違法。記者也將相關情況反映給了肥水的水利部門。
接到記者舉報後,肥水水利部門執法人員來到現場檢查,發現求助者反映的取水裝置已被拆除,附近村民均表示最近沒有看到這個魚塘抽取地下水。“我們從村民那裏了解到,魚塘主只在換水的時候抽取地下水。相對來說,抽取的水量不會太大,但為了避免不良影響,如果現場發現有水泵,我們還是會要求魚塘主拆除,並勸魚塘主不要抽取地下水。”該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1,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壹般的縣,這個部門就是水務局。
2.非法打井取水將被處罰:違反水法者將被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情節嚴重者將被處以2萬至10萬元的罰款。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六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依據職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采取補救措施,並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取水許可證:
(1)未經批準取水;
(二)未按照批準的取水許可證規定的條件取水的。如果街坊發現擅自抽取地下水,可以撥打熱線電話12345舉報,他們會到現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