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經營罪是指未經許可經營特許經營、專賣品或者其他限制類商品,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書、營業執照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批準文件,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非法經營行為。
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的立案標準是:
1.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的立案標準是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比如造成壹人以上死亡或者重傷三人以上。
2、對於私自存放煙花爆竹的行為,情節輕微的,將受到治安處罰。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違反國家規定,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3、私人大量儲存,將構成非法儲存爆炸物罪所謂爆炸物,是指爆炸物,壹旦爆炸,能夠對人和財產造成較大的殺傷力或破壞力。
4、造成人員傷亡的,將構成危險貨物罪。危險物品肇事罪,是指違反爆炸、易燃、放射性、有毒、腐蝕性物品管理規定,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中因過失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根據司法實踐中的案例,構成本罪的行為人主要是從事危險物品生產、儲存、運輸、使用的從業人員,但在壹定情況下,也可以是任何公民。
綜上,壹般來說,合法運輸鞭炮不超重不違法。但是,非法運輸爆炸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25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壹,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或者沒收財產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壹)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商品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限制經營的其他商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從事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