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怎樣才能開壹個新賬戶?
戶口持有人必須符合戶口登記機關規定的戶口條件:
1.根據《常住戶口登記條例》,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
2、* * * *與常住人口居住在同壹地址、同壹套合法固定住所的,視為壹戶。
3、單身居住,可以是單戶。非住宅房屋和違章搭建的房屋不得開拆。
4.因結婚、分居等變動需要分戶,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已經分割的,可以持能夠證明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已經分割的證明材料申報戶籍。
5、房屋所有權、使用權不分割,不分割。
二、單獨開戶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請人的書面報告。(收到原件)
2《戶口本》。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申請人常住戶口登記卡。(提交原件以供核實,同時收到壹份復印件)
3.個人房產所有權證(房產所有權證登記的產權人為直系親屬的,同時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原件和權威證明或親屬關系證明)。
4.或單位的房屋所有權證(單位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可憑用地批文或合法報建手續代替)及產權單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證明,或安排本人居住且未臨時出租的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使用證明。(證件原件、房屋所有權證、房屋使用證、批準文件、憑據交原件核驗,同時領取復印件。)
5.新家庭成員名單。(收到原件)
6.如果是已婚家庭,提供結婚證。結婚證遺失的,提供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關系證明。(提交原件以供核實,同時收到壹份復印件)
7.對於離異家庭,提供離婚證或權威有效證明。(提交原件以供核實,同時收到壹份復印件)
所以開戶時需要符合條件,然後按照規定辦理。辦理的時候需要提供相應的材料,上面的內容裏也有詳細介紹。有開戶想法的人應該知道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