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危房改造的基本要求。到2020年,國家將全力推進農村危房改造,確保2020年前完成1.352萬戶危房改造,保障農村貧困居民住房安全。因此,凡是居住在農村建檔立卡範圍內的危房貧困戶,都可以重新申請建房,同時享受國家給予的危房改造補貼。
3.受災的房屋需要重建。在農村,如果房屋倒塌或遭受嚴重損壞,需要搬遷,每人可獲得2萬元的補貼。同時,政府也同意這類農民可以申請建設其他住房。
4.搬遷需要移民。在農村扶貧工作中,異地搬遷的目的是改善貧困地區農民的基本生活條件,將他們轉移到更好的地方。搬遷拆遷時,不想集中安置的農民可以申請宅基地上的其他房屋,實現自行安置。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四種情形外,所有農民只要符合《土地管理法》和《房屋基礎管理法》的規定,都可以在宅基地上建房。
2020年農房建設有什麽新規則?1,高度不得超過3。農村住宅的布局可分為垂直戶(2-3層)和水平戶(4-5層),每層高度不能高於3.3米。
2,不能超過面積,基數的分配是有限的,根據他們土地的大小,他們的房子會被限制在最大的範圍內,多出來的那壹塊就是違法的。即使房子建好了,村民也有權拆除多余的房子。如果不能拆除,他們將不得不支付罰款。
3.明確宅基地的歸屬。如果是農村宅基地或者農村土地上的房子,必須解決產權問題。否則就算要裝修也過不了審核。壹旦發現,就拆掉。
4、農業戶口是硬性規定,嚴禁城鎮居民在農村買地建房。在農村建房,首先要有農民戶口,並且是村集體成員。如果房子廢棄了,就不能再建房子了。
5.不能在耕地上蓋房子。目前國土部門的征地範圍已經到了危險的程度,國土部門對耕地建設的審批非常嚴格。尤其是不能在耕地上蓋房子。除非有特殊情況或者有建築許可證的人。否則將被強制拆除或罰款。
以上是2020年農房建設新政策。對於那些想在農村建房的農民來說,未經單位和個人許可,擅自辦理土地審批等相關手續,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