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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為而治是誰提出的?

是老子。

“無為”作為壹種政治原則,出現於春秋末期。是老子把“無為而治”系統化,成為理論。他們認為統治者的壹切行為都會破壞自然秩序,擾亂世界,危害人民。

要求統治者無為而治,模仿自然,讓人民自由發展。“無為而治”的理論基礎是“道”,實踐基礎是變“亂”為“治”;“無為而治”的主要內容是“無為”和“無為而治”,具體措施是“勸統治者少幹預”和“使人民無知無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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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無為而治”的含義,自《道德經》問世以來,壹直在不斷貫徹。幾個有代表性的觀點列舉如下:

1.人民什麽也做不了,人民自治什麽也治不了。這壹點我們可以從老子的“我無為而民自造;我好安靜,人民自以為是;我壹無所有,人民富裕;我無欲而民樸”,以及黃的代表作《呂春秋》,“我無智慧,故能使多人有智慧。“因此,它能造就許多人才。因此,無所事事會使許多人也這樣做。

2、不幹涉,盲目指揮。老子認為“人要遵循地之法,天之法,天之法,自然之法”,“侯若能守,萬物皆其客”,“能補不足者,唯道也”,所以統治者不要亂指揮,只要遵循事物的客觀發展規律,遵守法規就行了。

莊子進壹步指出,道是復雜多變的,很難理解清楚,所以不亂幹預是最好的治國之道。黃老的帛書裏有壹段對話,說列文問李黑:“天地已成,黔首為命。

不跟天德,求互助。我深受其害。為什麽?”李黑對:“不著急,不吃虧,這是自然的”。可見,黃家也是主張尊重自然的客觀規律,不亂幹預,所以就順其自然吧。

3.無所事事。這是老子自己的說法。按照他的“學愈損道”、“輔萬物自然而不敢為”、“損而損於無為”的說法,說到底,對道來說,也沒什麽損失。自然就達到了老子所說的“莫爭,則天下不能與之爭”的最高境界,也就是水的境界,這就是無為而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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