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夫妻離婚財產和子女如何分配(夫妻離婚財產中子女有份額嗎)

夫妻離婚財產和子女如何分配(夫妻離婚財產中子女有份額嗎)

對於那些感情出現裂痕的情況,需要通過協議或者訴訟的方式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如果在離婚的各種事宜上不能達成壹致,就要通過訴訟。那麽,離婚房產的子女有份額嗎,子女有權利分割嗎?

網友咨詢:和老婆關系沒了,現在要離婚。我有壹個孩子,現在要分清楚。財產如何分配?孩子有權利分嗎?

廣東和邦律師事務所方律師回答:

在我國,離婚的房產裏沒有孩子。離婚財產分割是指依法將夫妻財產分割為各自的個人財產。

現行婚姻法第17條至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以列舉、概括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法律還規定,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可以通過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從其約定。壹方獨有的財產屬於自己。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壹般應該平分,必要時也可以不平分。如有爭議,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七條指出,“夫妻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對* * *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夫妻對* * * *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壹)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只要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論其對財產收益的貢獻大小,夫妻雙方都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2)夫妻離婚時,只要屬於同壹財產,對同壹財產的分割權是平等的,但這絕不意味著平均分配,夫妻雙方的財產應根據不同情況進行分割。

免費法律咨詢:法律女孩問答;免費法律咨詢走進方律師;

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

男女平等的原則。男女平等原則不僅體現在婚姻法的各項法律規範中,也是人民法院審理婚姻家庭案件的指南。這壹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即夫妻雙方有權平分同壹財產,平等承擔同壹債務;

照顧兒童和婦女利益的原則。這裏的“照顧”不僅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女方多加分,還可以在財產類型上把某壹生活中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

有利生活,方便生活的原則。離婚分割時,不得損害同壹財產的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分割同壹財產中的生產資料時,應盡可能分配給需要生產資料並能充分發揮其效用的壹方;在對* * *與物業內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應盡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專業性工作的需要,以充分發揮物業的使用價值。不可缺少的物品,按照實際需要和有益使用的原則歸壹方所有,由共有人按照公平原則和離婚時的實際價值補償另壹方;

權利不應被濫用的原則。離婚分割同壹財產時,不得將國家所有、集體所有和他人所有的財產作為同壹財產分割,不得以分割同壹財產為名損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夫妻壹方所有的財產在* * * *生活中發生消耗、毀損、滅失的,另壹方不作賠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系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於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對於夫妻* * *同壹財產,其所有權屬於夫妻,離婚時夫妻雙方都有要求平分的權利,所以孩子不是對同壹財產有分割權的人。

方律師畢業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業務包括公司、金融、房地產等民商事經濟糾紛的訴訟、仲裁和刑事辯護。擅長處理民商經濟糾紛、房地產及特許經營糾紛。

  • 上一篇:關於防暑降溫費用的法律規定
  • 下一篇:個人出售房屋需要繳納哪些稅?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