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與否與孩子上學沒有必然聯系,但對孩子成長會有壹定影響。父母離婚不會影響孩子入學,只要孩子的撫養權和居住地在學區內。
協議離婚的條件:
1.夫妻雙方自願離婚。自願是夫妻協議離婚的前提和基礎。雙方離婚意思表示必須自願、真實、壹致。
2.夫妻雙方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為了保證意思表示的自願、真實和壹致,協議離婚的夫妻雙方必須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通過協議離婚解除婚姻關系。訴訟離婚對當事人的能力沒有要求;
3.雙方已就子女撫養費和財產分割達成壹致。協議離婚中的“協議”不僅指夫妻雙方就解除婚姻關系達成協議,還包括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離婚相關事項的約定。協議叫離婚協議,離婚後由哪壹方直接撫養孩子,孩子撫養費的負擔和支付形式,不直接撫養孩子的壹方探視權的行使,夫妻財產分割等都可以寫進協議。離婚協議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由夫妻雙方簽字,並提交婚姻登記管理部門登記。
綜上所述,受教育者在入學、升學、就業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權利,離婚父母也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權,對子女以後上學沒有影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6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第1077條
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壹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當事人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領取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