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確的法律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所得;(三)知識產權收入;(四)因繼承或者贈與取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即在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丈夫或者妻子的財產);(5)、其他應歸* * *所有的財產。
丈夫和妻子有平等的權利處理所有財產。夫妻應平分同壹財產,即妳和妳妻子各得壹份財產。
2.繼承順序為: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是:兄弟姐妹,爺爺奶奶,外公外婆。
3.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下列財產屬於婚前個人財產:
(1)婚前歸夫妻所有的財產,包括婚前個人勞動收入、繼承或贈與的財產、其他合法收入。還包括婚前為結婚購買的房產;
(二)從部隊帶回的復員軍人的醫療費、生產補助費,以及婚後短期同居的軍人的復員費、轉業費;
(三)離婚時夫妻各自使用的衣服、生活用品、職業用品。當然,貴重物品除外;
(四)離婚時與個人身份密不可分的婚後所得財產,未取得經濟利益的知識產權;
(5)夫妻之間的財產協議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包括法定的書面協議和雙方符合事實認定為個人財產的口頭協議。
婚前財產屬於個人財產,不屬於同壹財產,不參與夫妻平等分配。
其次,確定妳有父母,壹兒壹女。
現在詳細分析壹下妳說的:
第壹種情況,如何用財產分割* * *呢?
假設妳們夫妻的* * *財產是10000元。妳說的應該分如下:
第壹步:將財產分給* * *,妳和妳老婆各得5000元。
第二步:如果沒有遺囑,依法繼承,即妳的5000元由妳的妻子、孩子、父母平均分配,即五人各得1,000元。
最後:妳老婆得6000元,妳兒子女兒各1000元,妳爸爸媽媽各1000元。
這裏需要註意的是,雖然妳還有兄弟,但是兄弟屬於第二順序繼承人,如果第壹順序繼承人在場,第二順序繼承人沒有繼承權。
第二種情況是個人財產如何分割。
假設除了妳們夫妻10000元* *帶財產外,妳們還有5000元婚前財產,應該這樣分:
妳的個人財產5000元,應該由妳的妻子、孩子、父母平均分配,即妳的妻子、兒子、女兒、父親、母親各得1,000元。
如果妳同時擁有* * *財產和個人財產,那麽最後每個人都應該得到:
妻子得到6000+1000=7000元;
兒子和女兒的份額為:1000+1000=2000元;
爸爸媽媽的份額是1000+1000=2000元。
希望回答對妳有幫助,也祝妳長命百歲~ ~ ~如果還有什麽不明白的,可以繼續提問,回答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