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隱私的定義如下:
1,侵犯隱私。首先,侵犯隱私必須違法;
2.侵犯隱私權的事實。隱私是壹種信息,壹種活動,壹個空間場,壹種秘密狀態。對隱私的損害表現為隱私被窺探、監控、侵犯、公布、擾亂和幹涉;
3.侵犯隱私權的因果關系。是指侵犯隱私的違法行為與隱私損害事實之間存在著內在的、必然的、規律性的聯系;
4.侵犯隱私權的主觀過錯。侵犯隱私權的行為人主觀上必須有過錯。主要是故意,即預見到侵犯隱私的後果但希望或放任這種後果發生;
侵犯隱私權的責任內容:
1,停止侵權;
2.道歉;
3.賠償損失。
侵犯隱私權的責任構成必須具備侵權責任構成的壹般要件,即必須具備違法行為、損害事實、因果關系和主觀過錯四個要件。適用的歸責原則是過錯責任原則,侵犯隱私權的行為必須違法。其次,侵犯隱私權的事實。對隱私的損害表現為刺探、被監控、被侵犯、被公布、被打擾、被幹擾。再者,侵犯隱私權的因果關系。最後是侵犯隱私權的主觀過錯。侵犯隱私權的行為人主觀上必須有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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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32條。
自然人有隱私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刺探、騷擾、揭露、公開等方式侵犯他人隱私權。
隱私是自然人和平相處,不願意被他人知道的私人空間、私人活動和私人信息。
第1033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壹)通過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打擾他人的私生活;
(二)進入、拍照、窺視他人住宅、旅館房間等私人空間的;
(三)拍攝、偷窺、竊聽、泄露他人私人活動的;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私處的;
(5)處理他人隱私信息;
(6)以其他方式侵犯他人隱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