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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犯出獄後的限制

犯人出獄後的生活和工作沒有任何限制。

(1)犯人出獄後經營公司。目前沒有特殊照顧政策,和別人壹樣。

(二)刑滿釋放後個人負巨額債務或者因犯貪汙賄賂罪、侵犯財產罪、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限未逾五年的;不得作為法定代表人。

(3)目前,為了鼓勵刑滿釋放人員自食其力,壹些省份的財政生活監獄會給刑滿釋放人員壹定的創業補貼,壹般不會超過3萬元。稅收上沒有優惠。

(四)參照法定代表人的規定:

《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個人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企業登記機關不予核準登記: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2、正在被執行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3.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

4.因犯有貪汙賄賂罪、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限未逾五年的;

5.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或者經理,並對該企業破產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破產清算結束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6.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對該企業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的營業執照被吊銷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7.個人負債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

8.法律和國務院禁止法定代表人任職的其他情形。

壹、服刑人員對子女的影響?

父母是服刑人員,影響子女參軍和考公務員。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主要家庭成員、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其他親屬受過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尚未查清的嚴重違法問題,對其言行進行包庇或者打擊報復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現役。

二、對服刑人員的扶持政策主要包括:

1.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申請為妳提供就業指導服務和崗位信息,參加各級勞動保障部門組織的再就業定點單位培訓。經考核合格並實現就業後,可按當地政府相關規定申請減免培訓費。

2 .被征地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可以向民政部門申請納入當地最低生活保障。

3.屬農村刑滿釋放和勞動教養人員,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後,應及時落實責任田(山、地)。沒有收入來源,造成生活困難的,經本人申請,村委會出具證明,鄉鎮司法所、民政所報縣(市、區)司法局、民政局審批後,當地政府可以領取臨時社會救濟。

4.根據市場需求自主創業和自謀職業,並落實扶持政策。即2008年底前從事個體經營的,按照每戶每年8000元的限額依次從實際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中扣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第三十七條。當地人民政府應當幫助刑滿釋放人員落戶。

對喪失勞動能力、無法確定贍養人、扶養人和基本生活來源的刑滿釋放人員,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給予救濟。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八十五條審判時被告人不滿十八周歲的案件,不公開審理。但是,經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屬學校和未成年人保護組織可以派代表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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