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建議全國人大修改人民警察法。將輔警寫入法律,明確規定輔警的法律地位、權利和責任。
第二,建議國務院制定《公安機關輔警管理條例》。闡述輔警的相關法律地位、權利、義務、教育、培訓、待遇、保障、休假等。
3.警務輔助人員的法律地位、職責權限、教育培訓、待遇保障缺乏統壹規範的法律規定和政策依據;壹些地方對警務輔助人員管理不夠規範,警務輔助人員素質有待提高。我們必須統壹思想認識,采取有效措施,下決心解決這些問題。
4.會議強調,要充分運用法治思維,依靠法治手段,依靠法律手段,深入總結基層實踐經驗,借鑒國外相關做法,立足我國國情和公安工作實際,加強調研和制度設計,進壹步明確法律地位,明確崗位責任,完善管理制度,強化職業保障,逐步把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推上制度化、規範化、法治化軌道。
輔警管理壹直沒有拿出具體的實施方案,但是在2017,根據之前下發的文件,部分省份已經有所改進。江蘇、遼寧、黑龍江三省都落實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的意見》,統壹了警服、證件和警銜,部分省份還提高了待遇,增設了輔警晉升機制,江蘇省為輔警購買了住房。中央要求2020年完成公安改革,輔警改革如期進行。
擴展數據:
什麽是輔警?
輔警(輔警)是指由政府出資,由公安機關通過筆試、面試、政審、體檢錄用,並與之建立勞動關系,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人員。
為規範輔警隊員著裝行為,樹立輔警隊伍良好形象,著裝規範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著裝管理規定》。
中文名:輔警(輔警)
Mbth:輔警
淵源:海商法體系
職責:協助警方執法,維護社會治安。
裝備:警棍等基本警用裝備。
參考:百度百科-輔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