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子女是父母名下房產的法定繼承人,但不辦理過戶手續,只能擁有房屋的使用權,而沒有房屋的所有權。壹旦房屋被征收,子女拿不到拆遷補償款;
2.在訴訟糾紛問題上,如果有幾個繼承人在20年內沒有變更過所有權,那麽壹旦後面出現房產糾紛,他們就失去了20多年的勝訴權。
1.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法定繼承人繼承土地和房屋的所有權,不征收契稅。
2.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繼承死者生前的土地和房屋所有權,屬於贈與,應收契稅。
3.法定繼承人有且僅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法定繼承人將來出售繼承的房屋時,需要按照二手房買賣繳納各種稅費,但不需要繳納個人意外收入所得稅。
5、繼承是指繼承人不需要支付房屋本身的價款而獲得房產。
6.另外,按照規定,子女通過繼承獲得父母的房屋,不需要繳納契稅,只需要繳納公證費和制作費。但由於繼承需要繼承人死亡後才能辦理產權轉移,且有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兩種情況,相對轉移手續較為復雜。
7.相對於繼承,贈與往往需要雙方多交3%的契稅和萬分之五的印花稅,加起來就是3.1%的稅。此外,個人所得稅也有嚴格的規定。
8、如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對負有直接贍養或扶養義務的贍養人或扶養人無償贈與的情形,免征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其他情況下,仍會收取相關費用。
9.此外,房屋捐贈再交易時,還要再次收取各種稅費。
以上都是關於父母去世,父母財產轉移給子女的新規定。轉移財產時,壹般都是本人到場或者需要委托簽訂委托書。但也有朋友遇到過父母去世才可以過戶的情況,自然也沒有提到準備委托書。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必須參考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