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夫妻不是同壹財產,錢的所有權不是兒子的,所有權還是父母的。基於委托關系,把錢交給兒子理財。夫妻共同財產是在財產所有權歸兒子兒媳的基礎上,再根據取得財產的時間和方式進行分割。第壹,錢不是兒子的,是父母的;第二,這筆錢是父母委托給兒子理財的,不屬於同壹財產。兒子只負責保管,如果交給兒子就另當別論了。* * *同壹財產是指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間所擁有的財產。雙方都有權使用的財產,可以是物質的、資本的或抽象的財產;分配財產時,使用統壹的計量標準,按照國家規定評估分配。包括:工資和獎金;生產經營收入;知識產權收入;通過繼承或贈與獲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丈夫或妻子的財產除外;只要父母有意識,可以自由表達,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選擇代理人。代理可以是孩子,也可以是其他人。所以錢本身不屬於子女,所以不屬於他們的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雙方所有: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三)知識產權收入;(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第1063條下列財產為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 (壹)夫妻壹方婚前的財產;(二)壹方當事人因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壹方的財產;(四)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壹方所有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