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父親死亡時,應將其* * *財產的壹半作為遺產,其子女和未亡配偶可以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繼承人有權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繼承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兩年。被繼承人死亡後,如果沒有繼承人繼承,則繼承人處於* * *。繼承人對遺產分割有異議或者遺產被侵害的,應當自繼承人有爭議之日起兩年內提起訴訟。按照法定繼承,第壹順序繼承人是配偶和父母子女,只要有繼承人,都是平均分配。父親或母親的遺產,如果有遺囑,按照遺囑;沒有遺囑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繼承。子女是第壹繼承人,有繼承權。父親留下的財產應該由這些第壹繼承人平等獲得。遇到特殊情況時,要具體問題具體對待。畢竟每個家庭的情況都不壹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後,按照合法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壹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壹)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本部分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部分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本部分所指的兄弟姐妹,包括有相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的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