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申請人必須願意遵守中國的憲法和法律;
第二,必須自願。
同時,前提條件如下:
申請人是中國人的近親屬;
②申請人已在中國定居;
③有其他正當理由。如果本人未滿18周歲,可由監護人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為辦理申請手續。在國內,可以向當地市縣公安局申請;
在國外,可以向我國外交代表機構或領事機構申請。上述機關負責受理申請,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法律要求,然後由中國公安部審批。
經公安部批準,並由有關公安機關出具證明,申請人取得中國國籍,同時喪失外國國籍。
擴展數據
申請材料:
1.填寫完整的申請表;?
2.外國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
3.近親屬證明;?
4.中國近親屬的居民身份證和永久居留證明;?
5.經公證的房屋產權證;?
6.公證的生活保障證明;?
7.國內外無犯罪記錄證明(在國外須有我國駐外使領館證明);?
8.中國政府指定的衛生檢疫部門或者經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外國衛生醫療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
9.近期兩寸彩色照片四張;?
10,國外取款憑證。?
相關註意事項:上述由國外相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必須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由有資質的翻譯公司翻譯成中文,並加蓋騎縫章;需要進行國籍認定的,應當提交確認申請人是外國國籍的材料。
處理流程:
1.填表:申請人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份申請書》;
2.受理:申請人持申請表和申請材料到受理窗口進行受理;
3、初審人員對受理材料進行初審,並報省公安廳審批;
4.經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審核同意後,報公安部審批,審批通過的予以批準;
5.認證:申請人到認證窗口領取證書。
參考資料:
福州市公安局-申請加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