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應該是大家最關心的事情,因為我們每年考完試最緊張的就是檢查自己的成績有沒有過線。這個放寬政策無疑給了我們很大的鼓舞。下面我們來詳細了解壹下。
(壹)客觀測試評分法。
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全國合格分數線為180。
區域性客觀題合格分數線放寬分為三個等級:
1,西藏自治區將合格分數線放寬至140分。
2、青海、四川、雲南、甘肅藏區、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川涼山州、雲南怒江州、甘肅臨夏州等“三區三州”放寬合格分數線為150分。
3.其他放寬地方合格分數線為160分。
(2)法語考試主觀題合格成績
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全國合格分數線為108。
將地方合格分數線放寬為三個檔次:
1,西藏自治區放寬合格分數線至85分;
2、青海、四川、雲南、甘肅藏區、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川涼山州、雲南怒江州、甘肅臨夏州等“三區三州”放寬合格分數線90分;
3、其他地方放寬合格分數線為95分。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確定合格分數的標準。
2.報考條件放寬。
《公告》明確,放寬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地區,可以將報名資格放寬至高等學校本科學歷。這是壹項特殊政策,將在壹定時期內適用。體現在兩個方面:
壹、取得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即可,無論是否法學專業,是否全日制,不要求有三年法律工作經歷。(也就是說,妳本來是可以違規報考的,不管妳是不是2065438+2008年4月28日之前入學的。)
二是法學專科生取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可在放寬政策適用範圍和期限內報考,不受其學籍(考試)和畢業證書取得時限的限制。(即在2065438+2008年4月28日前,取得法學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者,不受錄取限制,可以報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艱苦、邊遠、少數民族地區的考生,在壹定期限內,學歷條件和考試資格標準可以適當放寬,其法律職業資格另行管理。具體辦法由全國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協調委員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