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經營中的增值稅可以抵扣,但不是所有項目都可以抵扣,只能抵扣壹部分,具體如下:
(1)可以扣除的項目:
1.產品采購、原材料采購、加工維修服務、勞務派遣等。與經營活動直接相關的,以及為產生經營而購買的固定資產。
2.公共場所產生的水、電、物業服務費、辦公用品、場地租賃費、財產保險。
3.工作人員外出產生的住宿費和高速公路通行費。
4.公司產生的培訓費、咨詢費、廣告費、會議費、宣傳資料等。
(2)不可抵扣項目:1。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采購或服務。2.住宿、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餐飲娛樂服務、日常生活服務以外的差旅費。3、享受國家稅收簡單稅收優惠或免征增值稅的項目。4、保管不當等非正常損失項目。
5.貸款服務(融資租賃可以抵扣)。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九條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取得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增值稅抵扣憑證的,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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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六項專項附加扣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壹)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減除費用六萬元、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月收入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當納稅。
(三)經營所得,以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和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收入每次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
超過4000元的,扣除20%的費用,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財產轉讓所得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應納稅所得額為限。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為減除費用後的余額。稿酬所得數額應減少70%。
個人將其所得捐贈給教育、扶貧、脫貧等公益性慈善機構,捐贈額不超過納稅人申報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在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國務院規定對慈善事業的捐贈應當在稅前全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壹款第壹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範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等社會保險費;
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費用,具體範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NPC人大常委會備案。
壹、信用卡未還款被銀行起訴怎麽辦?
第壹,妳絕對不能逃避或者逃跑。如果妳想要現在的技術,妳幾乎無處可藏。只要妳還是壹個現代人,想活命就很可能被強大的高科技產品抓住,逃避解決不了任何問題。妳要積極應訴,爭取態度和藹後爭取好的談判機會。
第二,盡量找到適合自己的解決方案,和銀行協商達成妥協結果,因為信用卡的逾期訴訟大多屬於民事訴訟,法院也會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