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取得重大進展。1999年3月,“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寫入憲法。為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國務院於7月1999召開了第壹次全國依法行政會議,並於10月165438發布了《關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決定》,對各級政府推進依法行政作出了專門部署。2004年3月,國務院發布了指導各級政府依法行政的綱領性文件,即《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明確了今後壹個時期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要求、主要任務和措施,確立了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多年來,國務院以實施綱要為主線,有計劃、有重點地推進依法行政,取得了明顯成效。
第二,政府立法為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基本形成作出了重要貢獻。1979至2009年8月,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提交法律議案231件,制定行政法規1133件(其中現行有效682件);從1987到2009年8月,國務院各部門和有立法權的地方政府共向國務院報送了26200多件規章備案。
三是政府職能逐步轉變,行政管理方式不斷創新。2001年9月,國務院開始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截至目前,國務院分四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1992項,地方各級政府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77600多項。同時,各地各部門積極創新行政管理方式,普遍建立綜合行政服務中心,采取“壹窗對外”、“壹站式辦公”,簡化程序,方便群眾;在網上開設服務窗口,實施審批,提供服務。
第四,改革行政執法體制,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嚴格規範行政執法行為。1997以來,國務院先後開展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綜合執法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有效規範了行政執法行為。
第五,建立和完善行政層級監督制度,不斷加強對行政行為的監督。從1979開始,國務院逐步建立和完善行政復議制度。目前,每年通過行政復議解決的行政爭議約8萬起,及時糾正了違法和不當的行政行為,維護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1987以來,國務院逐步建立健全法規備案審查制度,壹些與上位法相抵觸的法規得到及時處理,有效維護了法制統壹。近年來,國務院指導地方政府探索建立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初步形成了“四級政府、三級監管”的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
六是行政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明顯增強。根據國務院的要求和部署,各地區各部門建立並認真落實領導幹部定期學法制度,舉辦依法行政報告會和專題講座,實施公務員和領導幹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進行依法行政培訓,並通過報紙、網絡媒體等形式廣泛宣傳,有效提升了行政機關特別是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