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甘肅省臨時救助政策及額度

甘肅省臨時救助政策及額度

臨時救助原則上每年不得超過兩次,同壹年度內不得以同壹理由重復申請臨時救助。標準是本地1。

確定6個月的城市低保標準。臨時救助制度是指政府對低收入家庭和其他特殊困難人群基本生活出現臨時性、突發性困難的,給予不定期、非定量的生活救助的制度。

壹、凡符合下列救助條件之壹者,均可申請臨時救助。

1.因必要生活費用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或個人;

2.因火災、交通事故、突發重大疾病等各種意外事故,暫時無法納入其他社會救助體系覆蓋,或者救助後基本生活仍有嚴重困難的家庭或個人;

3 .因其他特殊情況被認定為生活有特殊困難的家庭或個人。

二、有下列情況之壹的,不實行臨時救助:

1.拒絕授權進行家庭經濟狀況檢查;

2.隱瞞家庭或者個人的真實財產、收入等受助情況,出具虛假證明的;

3.申請人無正當理由以同壹理由重復申請臨時救助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申請臨時救助的材料包括:

1,戶口本及家庭成員有效身份證件。對因不可抗力無法提供身份證明的,可通過便捷方式核實其身份;

2、臨時救助申請表(含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實授權書);

3、因醫療費用造成生活困難申請臨時救助的,應提供醫療費用結算單據、醫療救助或報銷結算單據;因火災事故申請生活困難的,應當提供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火災事故證明,或者有關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人身損害賠償結果等證明材料;

4.與臨時救助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

社會援助臨時措施

第四十七條

國家對因火災、交通事故等意外事故、家庭成員突發疾病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暫時嚴重困難的家庭,或者因必要費用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造成基本生活暫時嚴重困難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其他特殊困難家庭,給予臨時救助。

第四十八條

申請臨時救助的,應當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經審核、公示後,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批準;救助金額較小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可以委托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批。情況緊急的,可以按照規定簡化審批程序。

  • 上一篇:荒廢多年的土地不受法律保護。
  • 下一篇:雲南公務員考試考哪些科目?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