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管理不善或操作不慎造成的損壞、丟失及其他事故,由經營者負責賠償。具體補償方案如下:1。衣物有部分瑕疵且不影響正常穿著的,經營者應當以修復為主,並支付最高不超過10倍的洗衣費。2.衣物丟失、損壞或失去穿著價值的(皮革洗滌除外),最高不超過洗衣費的20倍。3.同意清洗保值的高檔昂貴的衣服,是有穿著價值的。修復後按照30%的保值率進行補償。如果失去了佩戴價值,會按照保值全額賠償。4.西裝原則上是按件計算的,衣服和褲子的比例是6: 4。幹洗消費和其他消費壹樣。消費者應註意保留洗衣憑證和衣物購買憑證。如果沒有衣服購買證明,他們就得參照市場價來賠償。這個時候,作為受害者,妳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和店家好好交涉,不要有口臭,不要讓自己吃虧。現實中並不是每個人都有保留購物券的習慣,同樣的衣服價格波動很大。比如剛上市時價格高,換季就大打折扣。還有,有些款式的服裝已經不生產了,市場參考價很難比較。這些都給消費者維權帶來了很大的麻煩。這時候就要好好溝通協調了。當然不能讓自己吃虧。像這種貴的衣服,送去幹洗前可以和店家簽合同,如果損壞了會按照合同賠償。但是大多數商店覺得太麻煩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北京市印染行業管理規範》第二十六條:因經營者責任造成非保價服務的服裝毀損、滅失的,按照服裝購買憑證上標註的購物時間和價格執行折價賠償,購買時間不超過三個月的賠償為購買價款的95%;購買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補償為購買價格的90%。
《廣東省洗衣洗滌消費糾紛解決辦法》第五條: (壹)全新未使用的衣物,按照消費者購買時的正式收據或者發票金額賠償。
消費者不能提供洗衣的正式收據或發票的,按照壹個月前洗衣的市場價賠償。(二)洗衣房使用不滿三個月的,按其實際損失賠償;使用三個月以上的洗衣房,按照年折舊率25%並逐年遞增的標準執行補償,但最高折舊率不得超過70%,壹年按壹年計算。(3)洗衣賠償壹般按單件計算,衣服和褲子的比例為6: 4,不能拆卸的套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