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考試方法和技巧
審題是關鍵。細節決定成敗。無論是客觀題還是主觀題,題型的考查都是關鍵。否則問題就是跑題,跑題,漏問。壹定要逐字逐句認真仔細地讀,善於抓住“眼”、“切入點”、“突破點”,即關鍵詞、詞、句,理解題意,權衡題意,揣摩題意,掌握已知條件,把握未知條件,把握思路(中心思想),明確提問的方向、類型、範圍和要求。尤其是那些看似輕松熟悉的話題,更要詳細反復推敲,防止錯漏。
二、選擇題的答題方法和技巧
1,基本要求:“三審”即莖的審、肢的審、肢與莖的關系。
(1)考試的任務是考察任務,確定任務的規定性;
(2)考查題肢,就是考查題肢,明確選項本身是對是錯;
(3)考察肢幹關系,就是考察肢幹是否有必然聯系。
2.主要方法。
(1)基本方法:“兩排除壹優化”,即調試排除優化的方法。
(1)誤差消除法是誤差消除法(反向選擇是校正法);
(2)排除,即排除觀點正確但與莖無關的肢體;
(3)最優方法是選擇最優方案。
(2)演繹法:“八除”即淘汰法、淘汰法、淘汰法、淘汰法、淘汰法、淘汰法、淘汰法、淘汰法。
(1)傾銷的方法是消除因果倒置問題;
(2)去重法是剔除重復題;
(3)排法,即排除間接環節;
(4)無序法是消除邏輯混亂;
⑤排除法就是排除擴展名不同的問題;
⑥排列混合法是消除對錯混合的問題;
⑦對齊方式排除正確題目(逆向選擇);
(8)拒絕非理性的方法,就是相信第壹種選擇(感覺)。
3.基本步驟:“壹抓兩行三選四評”。
(1)“壹抓”:即抓住題幹(中心思想),明確題幹的規定性,以做求肢。
(2)“兩行”:即綜合運用排除法縮小範圍,排除錯誤、無關、不壹致的題目,確定選項。
(3)“三選”:即運用對比法,在符合題意的正確題型中選出最優項。
(4)“四審”:即檢查核實,然後對有疑問的小問題進行思考推敲。妳可以用“替代法”做出最後的理性選擇。
4.“十不選”。
(1)如果表述錯誤,不選擇(逆向選擇除外);
(2)與題型不符者不入選;
(3)與因果相反者不入選;
(4)不選擇間接聯系人;
(5)不符合延伸的不入選;
(6)自相矛盾者不入選;
(7)不要選擇重言式;
(8)是非混雜者不選;
(9)如果反過來是正確的,不選;
(10)要求不選擇單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