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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拋物犯罪的立案標準

高空拋物罪,是中國人民犯罪,國家刑法規定的,是指從建築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體,情節嚴重的,應當負法律責任,處壹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從20265438年3月+0日至65438年3月+0日執行。

法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壹條之二,情節嚴重的,處壹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1]?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妥善處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法法發[2019]25號)相關司法解釋;

近年來,高空拋物、墜物事件連續發生,嚴重危害公眾安全,侵害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為充分發揮司法審判的懲罰、規範和預防功能,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案件,切實維護人民群眾“頭頂安全”,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等有關法律,提出以下意見。

壹是強化源頭管控,督促支持依法行政,有效防範和懲治高空拋物和高空墜物。

建立預防和懲治高空拋物和落物的基本理念。人民法院要切實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把預防和懲治高空拋物作為當前和今後壹個時期的重要工作,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要積極推進防範和懲治高空拋物、墜物的綜合治理和協同管理,及時排查整改安全隱患,確保人民群眾“安全在頭頂”,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努力實現依法懲治、救濟損害、維護社會治安、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有機統壹,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2.積極推動將預防和處罰高空拋物和高空墜物納入投訴源頭管理機制建設。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在訴訟源頭治理中的參與、推動、規範和保障作用,加強與公安和基層組織的聯動,積極推動和幫助有關部門提高防範高空。

拋物和落物的做功措施形成有效的合力。註重發揮司法建議的作用,及時提出司法建議,解決行政機關、基層組織、物業服務企業等相關單位在審理高空拋物案件中發現的工作疏漏和隱患等問題,督促整改。

3.充分發揮行政審判職能促進依法行政。註重發揮行政審判在預防和懲治高空拋物行為中的積極作用,切實保障受害人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的權利,並對銀行進行監督。

行政機關應當依法行使行政權力,履行相應的職責。受害人和其他行政相對人對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不作為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及時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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