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鐵吸煙導致列車停運的處罰標準如下:
(1)高鐵列車上禁止吸煙180天,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警告或者處200元以下罰款;
(二)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3)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法律依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七條。
禁止下列危害鐵路安全的行為:
(壹)非法攔截列車,阻礙鐵路運輸的;
(二)擾亂鐵路運輸指揮調度機構和車站、列車的正常秩序;
(三)在鐵路線路上放置或者遺棄障礙物;
(4)撞火車;
(五)擅自在鐵路線路上移動機車、車輛,或者擅自打開列車車門、違章操作列車緊急制動設備;
(六)盜竊、損毀或者擅自移動鐵路設施設備、機車車輛零部件、標樁、防護設施和安全標誌;
(七)在鐵路線路上行走、坐臥或者在沒有道口、人行通道的鐵路線路上通過;
(八)擅自進入鐵路線路封閉區或者在沒有人行通道的鐵路橋梁、隧道內;
(九)擅自開啟或關閉列車貨車車廂的閥門和蓋板,或破壞密封狀態;
(十)擅自打開列車內集裝箱的門,破壞箱、閥、蓋或密封狀態;
(十壹)擅自松開、拆卸、移動列車內的貨物;
(十二)鉆探、剝離和跳躍;
(十三)從列車上拋擲雜物;
(十四)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煙區吸煙;
(十五)強行登車或者以拒絕下車為手段劫持列車的;
(十六)影響、堵塞、占用通道或者候車區、站臺。
二、高鐵霸座違法如何處罰?
1.高鐵霸座的處罰措施是: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2.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