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5月9日晚,高醉酒駕駛,造成四車追尾。10下午4點,高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刑事拘留。有網友改編了高的名作《同桌的妳》,新版名為《喝酒的妳》,以此來嘲諷第壹個酒駕被抓的名人。這是高的醉駕案。
高醉駕案的辯護律師事後介紹了工作過程:雖然從律師的角度來看,由於血樣簽收過程中存在程序性缺陷,律師認為可以提出證據采納的抗辯,但高本人放棄了訴訟,判決結果也是“頂格宣判”。偵查、起訴乃至審判完全按照《關於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公訴案件的若幹意見》的規定進行。[1]
聽聽這個案例的發音。
2011(05月17日)下午,高醉駕案在北京市東城區法院開庭審理。最終,高因“危險駕駛”被判處拘役6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人民幣。庭審中,高態度良好,完全認罪。他還說“我應該是醉酒的警告”。
三件證據聽聲音。
高律師提供了三份證據。第壹,同桌喝酒的證明有人請高代駕。第二,他的同事兼朋友張亞東小可說,他平時喝酒都是找別人代駕。第三,他出示了被害人的認罪諒解書和賠償書,希望在量刑時多參考。同時,律師表示,高放棄了自己的“無罪辯護”。“我們有可能捍衛被告的清白。因為證據是非法的,昨天下午和被告見面的時候我們有這樣的機會,但是被告說服我放棄了這個想法。他說所有事實都存在,我不想回避什麽。即使有可能,也不要去做。”
聽聽酒駕從頭到尾的聲音
庭審中,高對酒後駕車的全部經過供認不諱。他說他當時找過司機,但是等了很久,司機也沒來,他就壹時沖動開走了。高對供認不諱,“第壹,我完全認罪。第二,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第三,我相信法律也會保障罪犯的其他權利。我想傳達給大眾的是,酒精讓妳頭暈,拿我當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