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學校違規錄取導致學生沒有學籍無法參加高考。
近日,遼寧沈陽李姓家長反映,高考時發現孩子的高考考生號竟然是學校給的假考生號,無法參加高考。更讓家長氣憤的是,孩子根本沒有學籍,申請不到畢業證,也沒有資格參加高考。壹切都是騙局。僅在三年前,私立中學沈陽東興高級中學違規錄取小李,小李的家人對此壹無所知。
二、如何處罰學校冒名錄取?
學校騙取錄取涉嫌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其處罰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三,高考違規行為的追訴期有多長?
高考違規行為的追訴期限為六個月。根據教育部33號令發布的《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第九條規定,考生有第五條所列違規行為之壹的,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
在第六條、第七條所列考試中作弊的考生,各階段、各科目成績無效;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視情節輕重,可暫停考試1至3年;情節特別嚴重的,還可以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
(壹)組織團夥行騙的;
(二)在考場外發送或者傳輸考試信息的;
(三)利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的作弊行為;
(四)偽造、變造身份證、準考證等證明材料,代替他人或者考生參加考試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是盜竊、搶奪、銷毀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
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