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登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百度搜索後點擊進入官網;
2.在中國信息公開網首頁,可以看到包括失信被執行人、限制消費人員、被執行人信息在內的查詢功能,點擊失信被執行人;
3.這時妳可以看到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及失信被執行的企業;
4.查詢失信黑名單,在界面下方輸入姓名、身份證號、省份等信息,最後輸入驗證碼點擊查詢;
5.點擊查看可以看到具體的執行信息,可以看到執行法院、執行基準號、立案時間等信息。
法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
第五條人民法院向被執行人發出的執行通知書中,應當載明因失信被列入被執行人名單的風險提示。
申請執行人認為被執行人有本規定第壹條規定情形之壹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決定。人民法院認為被執行人有本規定第壹條規定情形之壹的,也可以依職權決定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人民法院決定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應當作出書面決定,載明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理由,有納入期限的,應當載明納入期限。該決定應由總統簽署,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決定書應當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法律文書送達方式送達當事人。第六條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記錄和公布的信息包括:
(壹)作為被執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統壹社會信用代碼(或者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
(二)被執行人自然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和身份證號碼;
(三)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和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
(四)被執行人失信的具體情況;
(五)執行依據的制作單位和文號、執行案號、立案時間和執行法院;
(六)人民法院認為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其他應當記錄和公布的事項。第八條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通報政府有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管理職能的機構和行業協會,以便有關單位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支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信用懲戒。
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通知征信機構,征信機構應當在其征信系統中記錄。
國家工作人員、人大代表、CPPCC委員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情況通報其所在單位和有關部門。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上級單位、主管部門或者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