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合法行醫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醫療機構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按照核準登記的診療科目開展診療活動。
(二)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資格並開展醫療服務的醫務人員的行為。
1,醫務人員必須是合格的醫務人員,並在註冊的執業範圍和地點執業。
2.上述人員必須在合法的醫療機構執業。
3、符合《醫師和中醫個體開業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並根據《中醫個體開業管理補充規定》取得個體開業資格的人員,在其註冊的執業範圍和區域內行醫。
二、非法行醫的情況:
1.未取得醫師執業證書的人員從事醫療服務活動的。
2.取得醫師執業證書的人員在醫療機構外從事醫療服務活動的個人行為。
3.取得醫師執業證書的人員超出註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和執業範圍從事的醫療服務活動。
4.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機構從事的醫療服務活動。
5.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機構超出註冊診療範圍從事醫療服務活動的。
6.醫療機構雖然取得了《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但其從業人員是沒有執業證書從事醫療服務活動的人員。
7.醫療機構雖然取得了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但其從業人員是跨學科人員從事的醫療服務活動。
8.在診療活動中利用封建迷信和所謂的“特殊功能”。
9.所謂的使用計算機程序的診斷和治療活動。
10.其他非法行醫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