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個人繳納1萬元以上可以立案,這樣當事人會依法承擔刑事責任;未達到壹萬元,影響比較大的,也按行賄罪處理,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故意傷害罪的處罰: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以特別殘忍手段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另有規定的除外。根據規定,這是指實施其他故意犯罪的行為,以及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刑法有特別規定的,不以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綜上,壹般來說,個人行賄壹萬元以上可以立案,這樣當事人會依法承擔刑事責任;未達到壹萬元,影響比較大的,也按行賄罪處理,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條的規定,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受賄數額在壹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條的規定,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a)向三人以上行賄;
(二)利用非法收入進行賄賂的;
(三)通過行賄謀取職務晉升或者調整的;
(四)向負有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行賄,進行違法活動的;
(五)向司法人員行賄,影響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不滿壹百萬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