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線是指規劃部門授予建設單位的建築面積,壹般用紅筆在圖紙上圈出,具有法律效力。
城市道路系統規劃確定的道路紅線是道路用地與兩側建築用地的界限。物業管理助理,壹般情況下,道路紅線就是建築紅線。但有些城市在主幹道紅線之外,單獨劃定建築紅線,使道路上部空間向兩側延伸,使道路更加開闊。壹些公共建築和居住建築應適當後退,預留的地方有利於人流或車流的分布,也可用於綠化和美化環境。在建築紅線的控制下,沿街建築交錯布置,既能滿足不同的功能要求,又能避免城市景觀的單調,使得城市建築的造型和街景多種多樣。
建築紅線又稱“建築控制線”,是指城市規劃管理中控制城市道路兩側沿街建築物或構築物(如外墻、臺階等)的邊界線。任何臨街建築物或構築物不得超出建築紅線。建築紅線由道路紅線和建築控制線組成。道路紅線是城市道路(含居住區道路)的規劃控制線;建築控制線是建築地下室位置的控制線。在基地與道路相鄰的壹側,壹般以道路紅線作為建築控制線。如因城市規劃需要,主管部門可在道路路線外另設建築控制線,壹般稱為後退道路紅線建設。任何建築都不得超出給定的建築紅線。
規劃紅線是指開發商申報建設方案時,在區域平面圖上劃定的規劃區域的邊界線。規劃紅線內的區域屬於開發商開發建設區域,也就是後期物業管理區域。規劃紅線外,是別人的區域,或者屬於大的市政公共區域(比如市政道路等。)
院墻、圍欄和規劃紅線的位置可能不完全壹樣。有些項目在建圍擋時,紅線是後撤的,也就是小區圍擋在紅線內,距離規劃紅線還有壹定距離。紅線和圍欄之間的地方可以用作綠化帶、人行通道等。
因此,規劃紅線的具體位置應以規劃部門批準的項目規劃方案中的標誌線位置為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所有權,由當事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租賃的方式約定。
占用業主所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汽車的車位,歸業主所有。
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九條物業管理區域內按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設施不得改變。業主依法需要改變公共建築和設施用途的,應當在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後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設施用途的,應當提交業主大會討論通過,業主應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第五十條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和場地,損害業主利益。
因維護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占用或者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征得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物業服務企業確需臨時占用或者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征得業主委員會同意。
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約定期限內將臨時占用和挖掘的道路、場地恢復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