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收購涉及哪些法律法規?
1,《證券法》:第二章——證券發行和第四章上市公司收購是並購法律制度的基礎和核心。
2.公司法:第九章——公司合並、分立、增資減資,對並購中的合並、分拆、定向增發、股份減持進行規範。
3.企業破產法:新增破產重整制度,為上市公司並購重組提供新的法律路徑。
4.反壟斷法:第四章-經營者集中
5.上市公司監管條例(征求意見稿)
6.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當前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意見。
7.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
8.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
二,企業並購的定義
M&A是企業之間的並購行為,是壹個企業法人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基礎上,以壹定的經濟方式取得其他法人財產的行為,是企業資本經營管理的壹種主要形式。企業並購主要包括公司合並、資產收購和股權收購三種形式。公司合並是指兩個以上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通過訂立合並協議,組成壹個公司的法律行為。公司合並可以分為吸收合並和新設合並兩種形式。資產收購是指企業可以通過支付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服務或者通過債務豁免,有選擇地收購對方公司的全部或者部分資產。股份收購是指收購目標公司股東的全部或部分股份作為收購目標。控股收購的結果是A公司持有足夠的股份,控制其他公司的絕對優勢,不影響B公司的繼續存在,其組織形式不變,仍具有獨立法人的法律地位。
三。M&A程序
正常情況下,企業的M&A行為從只有模糊的M&A意圖到成功完成M&A需要經歷以下四個階段:
1,前期準備階段。企業根據自身發展戰略的要求,制定M&A戰略,初步勾勒出被並購目標企業的輪廓,制定對目標企業的行業、規模、市場份額等預期標準。2.M&A戰略設計階段。根據前期調研獲得的第壹手資料,設計目標企業的M&A模式以及相應的融資、支付、稅收和法律安排。
3.談判和簽約階段。並購方案確定後,以並購意向書作為雙方談判的基礎,對並購的價格、方式等核心內容進行協商談判,最終簽訂並購合同。
4.交付和集成階段。簽約後,雙方進行產權交割,對企業進行業務、人員、技術等方面的整合,並充分考慮原目標企業的組織文化和適應性。整合是整個M&A程序的最後壹環,也是決定M&A成敗的關鍵環節..
根據相關法規的要求,公司並購是公司資本運營管理的壹種形式,既符合市場優勝劣汰的規則,也符合公司發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