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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對法案進行什麽樣的法律處罰?

壹般情況下,刷單可能犯的罪主要有:

1.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網店經營者雇傭刷單客戶對同行商家進行差評,損害他人商業信譽、商品聲譽,造成的經濟損失達到壹定標準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構成刑法第221條規定的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

2.破壞生產經營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規定,破壞生產經營罪是指因泄憤報復或者其他個人目的,破壞機器設備、傷害農場動物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生產經營的行為。網店經營者為了打擊他人網店的正常經營,雇傭刷單人員對他人網店進行惡意評論,進而導致他人網店被監管部門認定為虛假交易而受到處罰,這其實是壹種破壞他人生產經營的行為。

3.虛假廣告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規定,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違反國家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情節嚴重的,構成虛假廣告罪。網店經營者雇傭刷單員對其經營的商品進行好評時,對刷單員的評價必然會涉及到商品的性能、質量、售後服務等方面。這種刷機,其實就是給消費者做廣告。如果刷卡器對商品進行虛假評價,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虛假廣告罪。

4.勒索罪。很多刷單者通過舉報商家刷單來勒索錢財。商家怕被封,大多不敢通過電商平臺解決。他們只能私下聯系刷單者,同意他們的非法訴求。另外,當專業的刷單機構達到壹定規模,有了相當的話語權,就會用差評威脅網店,敲詐錢財。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網店經營者使用威脅或者恐嚇手段,強行索要財物並達到相應標準,或者多次實施敲詐勒索的,可以成立敲詐勒索罪。

5.詐騙罪。專門以刷單為目的惡意註冊賬號的人,或者以前正常經營的商家或個人,後來成為長期惡意刷單的人,如果其刷單行為達到詐騙所要求的數額標準,且行為人主觀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可以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但對於善意註冊平臺賬號的人來說,在長期的正常運營或運營過程中偶爾出現的刷單行為,其實屬於違約行為,不能以犯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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