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利息收入不納稅。根據我國有關規定,銀行存款所得利息是免稅的。通常我們只要把錢存在銀行,就能獲得壹定的利息收入。利息是貨幣在壹定時期內的使用費,是指貨幣持有者(債權人)因貸出貨幣或貨幣資本而從借款者(債務人)處獲得的報酬,包括存款利息、貸款利息和各種債券的利息。
國家規定的“利息稅”,實際上指的是個人所得稅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不需要交稅。簡單來說,利息稅就是通過存款和理財獲得的利息收入應該繳納的稅。
首先,銀行存款利息收入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這是因為中國實行的是利息稅制度,而不是利息所得稅制度。也就是說,銀行在支付利息時已經扣除了相應的利息稅,所以按照現行稅法,個人不需要再繳納個人所得稅。
對於非銀行存款的利息收入,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必須在當年年底前完成納稅申報和繳納。此類利息收入的來源包括但不限於個人貸款給他人的利息、企業發行債券的利息收入等。
此外,對於企業債券利息收入,個人還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無論是在壹級發行市場還是二級市場購買企業債券,壹旦持有到期後獲得的利息收入,都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在到期前轉讓公司債券並取得利差收入的,還需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需要註意的是,個人有不同投資收益來源時,需要分別申報。如果個人的投資收入包括銀行存款利息收入、非銀行存款利息收入和股票、基金等其他投資收入,個人需要對這些不同類型的投資收入分別進行申報納稅。
因此,為了合理規劃自己的財務收支,避免因稅收問題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我們建議大家盡快了解稅收政策,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合理的財務規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
下列個人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壹)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保等方面的獎金。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外國組織和國際組織授予的;
(二)國家發行的國債和金融債券的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壹規定發放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和救濟費;
(五)保險賠償。
(六)復員軍人、復員費、撫恤金;
(七)按照國家統壹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置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退休費、退職費、退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有關法律應當免稅的駐華使館、領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簽訂的國際公約、協定規定免稅的所得;
(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