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審核收款方式。查賬征收是指納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有關稅收、財務會計等政策規定,正確核算本單位的經營成果。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所得稅申報表;按期預繳、年終匯算清繳的所得稅征收方式。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查賬征收企業;
2.“定期定額”征收方式。對於部分生產經營規模較小、會計核算不健全,或者沒有記賬能力,無法通過查賬征收等方式核實其計稅依據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可以采取“定期定額”征收方式(也稱“雙定額”)和定額征收方式(也稱征收)向納稅人征收地方稅費。
審計收集也稱為“審計收集”或“自報審計”。查賬征收由納稅人根據賬簿計算繳納,然後由稅務機關核定。如有出入,納稅人可以多退少補。這種收款方式主要用於已經建立會計賬簿、會計記錄完整的單位。這種征收方式適用於會計賬簿、憑證和財務會計制度比較健全,能夠據以如實核算、反映生產經營成果、正確計算應納稅額的納稅人。
主要內容如下:
1,查賬征收和定額征收都是針對企業所得稅,但定額征收也是針對個人征收營業稅或增值稅等稅種;
2.壹般定額征收對企業的影響主要看妳企業的實際情況;
3.查賬征收和定額征收都可以提前繳納,因為有時候稅完不成任務,他會要求妳提前繳納壹定的稅,以便後期抵扣;
4.定額征收的企業不享有投入權;
5.不是所有征收稽查的納稅人都是普通納稅人,也不是所有征收定額的小規模納稅人,這個要看妳企業的實際情況和地稅局的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條稅收的征收、停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的開征、停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以及其他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不壹致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