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壹部分:壹般法律原則
包括:法律的基本概念、法律的制定、法律的實施和法律的發展。
2.第二部分:憲法和相關法律。
包括:憲法的基本概念,國家的基本制度,權利和義務,國家機構和憲法法律。
3.第三部分:行政法
包括:行政法基本概念、行政主體、行政行為概要、行政行為、行政程序、行政復議、國家賠償、保密和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公務員制度。
4.第四部分:刑法
包括:基本概念、犯罪及其構成、排除犯罪行為、故意犯罪的形態、犯罪共犯理論、刑罰與刑法。
5.第五部分:民法
包括:基本概念、民事主體、民事法律行為、代理、物權、合同、人格權和侵權責任。
6.第六部分:知識產權法
包括: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
7.第七部分:商法和經濟法
包括:公司法、競爭法、市場秩序法、宏觀調控法。
第八部分:社會法
包括:勞動法、社會保障法、社會保險法、環境資源法。
9.第九部分:程序法和仲裁法。
包括: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仲裁法。
10,第十部分:中國及上海法治建設近況及熱點
擴展數據:
2021上海市公務員考試政法專業解讀;
2021政法專業大綱與2020年相比,在體例上有壹些變化。2020年大綱有十壹個部分,而2021只有十個部分。
2021上海市公務員考試政法大綱主要修改了民法相關內容,具體如下:
(1)刪除了“債權”相關內容;
(2)將原來作為單獨壹部分的“合同法”並入第五部分“民法”;
(3)增加了“人格權”的相關內容;
(4)對“侵權責任”的相關內容進行了更詳細的解釋,取消了《侵權責任法》的表述。
考生應重點關註以上大綱變化的內容。
根據2021上海考試大綱,涉及的知識點比較多。但從歷年考題分析,上海公務員考試政法大科目不會有太大變化,其中行政法、民法、刑法、憲法、法理學考查較多,而訴訟法、經濟法、知識產權法占比相對較小。沒有法律知識背景的考生在復習時要註意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