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罪的認定標準

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罪的認定標準

法律主觀性:

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罪的量刑標準為:壹般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為。

法律客觀性:

本罪認定標準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構成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罪;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但未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按不構成犯罪處理,或者對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或者依據相關施工合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刑事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的通知第十三條【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刑法第壹百三十七條)】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的, 涉嫌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立案追訴: (壹)造成壹人以上死亡的。 (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三)其他嚴重後果的。本罪與壹般安全事故的界限是兩者都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區分兩者的關鍵在於是否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構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上述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不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罰,或者依據相關施工合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與重大責任事故罪的界限都是過失犯罪,都是以法律上的嚴重後果作為構成犯罪的必要條件,但兩者明顯不同。(1)犯罪主體不同。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罪的主體是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屬於單位犯罪;重大責任事故罪的主體是工廠、礦山、林場、建築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屬於自然人犯罪。(2)客觀表現不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客觀上表現為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為;重大責任事故罪表現為不服從管理,違章指揮,或者強令勞動者違章冒險作業,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

  • 上一篇:徐州離婚律師哪裏好?
  • 下一篇:根據內容,教育政策分為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