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實施道路運輸監督檢查過程中,對無車輛營運證且不能當場提供其他有效證件的車輛,應當予以暫扣;並責令按規定改正,給予警告或處以20元至200元的罰款。
根據實際情況處以罰款。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壹百元罰款。
1,出借或者使用他人機動車駕駛證的;
2、在拖鬥使用的非拖拉機牽引貨運;
3、全掛車、載有危險品的機動車牽引故障機動車;
4.輪式專用機械車上路不按指定時間、路線行駛的;
5、違反規定轉讓的;
6.高架道路發生故障時,未將機動車移至引導線或者離開高架道路附近的;
7、觀光車不按指定的觀光路線行駛或避讓其他車輛和行人的。
工程機械是中國裝備工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壹般來說,土方工程施工、路面施工和養護、移動式起重和裝卸作業以及各種建築工程所需的綜合機械化施工項目所必需的全部機械設備,稱為施工機械。
壹般來說,施工現場的工程車輛會被暫扣並責令改正,按規定給予警告或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第十條
申請從事客運經營的,應當在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相關登記手續後,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並提交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
(壹)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申請在縣級行政區域內從事客運經營;
(二)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跨兩個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從事客運經營的,向上壹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三)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事客運經營的,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依照前款規定受理申請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並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
準予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頒發車輛營運證;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申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事客運經營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核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前,應當與運輸線路到達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協商;協商不成的,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