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工傷護理員補償標準

工傷護理員補償標準

工傷護理費標準規定分為兩種情況:

壹是工傷治療期間;

二是工傷職工經過傷殘等級評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治療期間,護理費按護理需求人數計算,每人每月發工資。工資數額由企業與受傷職工或其家屬協商確定,最低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直至壹個治療期結束。

工傷賠償標準:

雇主負責賠償的部分。

1,停工期間工資帶薪;

2.護理費;

3、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後的壹次性就業補助金;

工傷保險基金負責賠償的部分。

1,交通費;

2.食品補貼;

3.壹次性傷殘津貼;

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後的壹次性醫療補助金;

5.醫療費用;輔助器具費用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時5年內退付的,因《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以外的原因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每年減少20%。

職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帶薪停職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帶薪停工期壹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的,經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止原待遇,按照本章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帶薪停工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帶薪停工期間需要護理的,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工傷職工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壹)治療工傷的醫療費和康復費;

(2)住院夥食補貼;

(三)在統籌地區外就醫的交通、住宿費用;

(四)安裝和配置殘疾人輔助器具的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壹至四級傷殘職工的壹次性傷殘津貼和按月傷殘津貼;

(七)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時應享受的壹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人員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技巧

以上回答僅針對目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請慎重參考!

如果妳對這個問題還有疑問,建議妳整理相關資料,與專業人士詳細溝通。

  • 上一篇:根據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與評價標準,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與it有什麽關系?
  • 下一篇:公務員報名2022廣東考需要什麽條件?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