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考資格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3.報名年齡為18至35周歲(即1985年2月1至2003年6月1期間出生)。2021年,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報考最高學歷考試的,報考年齡放寬至40周歲(即1980年2月1日以後出生)。
報考法院法官助理、檢察院助理職位的年齡為18至35周歲(即1985年2月1至2003年6月1期間出生)。
報考地市級以下法院法檢、公安機關和監獄、戒毒系統壹線管理機構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的人民警察(司法警察)年齡為18至30周歲(即2003年2月190至1出生)。2021報考此類崗位的,報考學歷最高的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的,報考公安機關法醫、監獄醫生、監獄和戒毒系統壹線管理機構心理矯治等特殊崗位的,年齡放寬至35周歲(即1985年2月1日以後出生)。
報考公安機關特警職位的年齡為18至25周歲(即1995年2月1至2003年6月1期間出生)。
報考選調生崗位的年齡為:本科24周歲以下(1996年2月1後出生),碩士27周歲以下(1993年2月1後出生),博士30周歲以下(1990年2月1後出生)。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非廣東常住戶口(學生)報考人員限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非在職)(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退役大學生士兵等特殊崗位”人員除外)。
5.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報考“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須在基層和生產壹線工作累計滿2年。
(2)報考“從本地人員中招聘”這壹特殊崗位,應是該崗位所在地級市的在校生,或父母或配偶在該崗位所在地級市有戶籍,或在該崗位所在地級市工作5年以上(含當地社保)。其中,部分縣招收戶籍學生或本縣學生。相應的戶籍要在家3年以上。
(3)“選調生2021”職位的報考人員應為優秀全日制大學畢業生。
(4)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退役大學生士兵”特崗的,限於服務(入伍)地所在城市、本人戶籍(生源)所在城市的相關崗位,或其他非特崗崗位也可報考。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不得報考的人員。
1.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人員)、現役軍人、普通高等學校非應屆(離崗)畢業生。
2.歷年粵東、粵西、粵北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公告規定,不得報考公務員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4.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中國* * *黨籍、被開除公職、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被發現在各級公務員錄用中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